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 > 3亿财政资金被骗取侵吞, 相关责任人为何安然无恙?

3亿财政资金被骗取侵吞, 相关责任人为何安然无恙?

编辑:苏明      来源:中部新闻网     2024-10-18 下午 9:17:41 分享到:

2020年7月20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在庆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原财务人员倪某平挪用侵吞公款问题的通报中指出:“2013年1月至2018年11月,倪某平在负责庆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下属国有企业出纳工作期间,利用代管单位财……

2020年7月20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在庆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原财务人员倪某平挪用侵吞公款问题的通报中指出:“2013年1月至2018年11月,倪某平在负责庆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下属国有企业出纳工作期间,利用代管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支票汇票和负责报账的职务便利,通过支出不入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侵吞公款共计3.14亿余元”。

通报中的庆元县工业园区下属国有企业是指“庆元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庆元县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为庆元县财政局全额注资的县属国有企业,倪某平为公司出纳员,2013-2014年挪用公款2336万元,2015-2018年从县财政专户里骗取2.91亿元“工程款”到自己实际撑控的银行账户被侵吞。当地监察和司法机关庇护特定关系人,帮助倪某平同伙及相关责任人逃脱法律责任。庆元百姓认为案件查处存在猫腻并提出质疑。          

3亿财政资金被骗取侵吞,  相关责任人为何安然无恙?第1张

         

一问财政部门为何不归并两家公司账户收回全部资金

2014年,庆元县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制度。有关文件规定,各预算单位只能在商业银行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凡是违规设置的账户一律撤销归并。庆元县财政局为何对“两家公司”原有账户上的3.1亿多资金只收回2.4亿元,违规在多家银行给“两家公司”保留 10个账户和7500多万元资金,甚至有的银行账户开在宁波,为倪某平挪用公款、贪污和诈骗转移赃款创造首要条件。

3亿财政资金被骗取侵吞,  相关责任人为何安然无恙?第2张

二问财政部门为什么随时可以拨给倪某平“工程款”

庆元县政府【2014】92号文件对工程款拨付是这样规定的,“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投资预算、项目实施进度填报《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申请表》报财政经建科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资金支付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用途报送收款票据、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及合同协议等相关材料。首次报账时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预算书、设计变更签证材料等,报经建科审核”。蹊跷的是,庆元县财政部门可以不要施工合同等相关材料,随时可以给倪某平签发“工程款”支付令。

三问财政部门为何将工程款打入倪某平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庆元县从2014年5月开始,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统一纳入政府基本建设支出专户管理,财政支付中心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直接支付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者用款单位。全县其他建设单位的工程款都直接打入合同约定的施工企业对公账户上,唯独对倪某平骗取的“工程款”可以直接打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四问财政部门为什么可以用非工程款票据替代工程款发票审核入账

倪某平从财政专户里骗取的是“工程款”,财政支付中心为什么可以让其以“项目政策处理、拆迁补偿”等五花八门的发票报销入账,甚至有的一张发票给予多次报销,使倪某平将巨额“工程款”转移到个人账户上。

3亿财政资金被骗取侵吞,  相关责任人为何安然无恙?第3张

五问国资监管部门和财务总监为何没发现财务异常

两家公司为庆元县财政局全额注资,县财政局为唯一股东,而且还是国资监督管理部门。县财政局虽然对“两家公司”派驻了财务总监,但两家公司未按规定执行“一账户零余额”管理,造成近3亿财政资金被侵吞,可见国资监管处于真空状态,财务总监形同虚设。

六问代理银行为什么不按规定与财政部门核对资金使用情况

庆元县政府【2014】92号文件规定:“代理银行将当日支付的资金按资金性质分单位分预算科目进行汇总,由财政局审核确认后,与政府基本建设支出专户进行清算”。据介绍,庆元县财政局、庆元工业区、两家公司还与代理银行签署了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协议,公司支付给代理银行相应的管理费用,可是银行只收钱不履职,从未与财政部门核对过项目资金支付及清算情况,也未向两家公司反馈过项目资金往来情况,银行账户信息连公司会计都查询不到。

七问财务审计究竟审些什么

在倪某平作案期间,庆元县纪委、组织部、审计局分别于2015年、2017年组织了两次工业园区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案发前两个月,县财政部门还对“两家公司”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均证实财务无异。可笑的是,两个月后,倪某平案发。

3亿财政资金被骗取侵吞,  相关责任人为何安然无恙?第4张

八问是否存在用人腐败和为官者利益交换

倪某平的丈夫叶某良任县委书记大秘、县委办副主任时,在家待业的妻子倪某平,被“免考”安排进入省级经济开发区-浙江庆元工业园区管委会,虽然是临时工,进岗便座上了园区管委会和两家县属国有企业财务会计的交椅,后转岗当出纳并被提拔为公司财务科长,同时,还在庆元县住建局安排“空岗”解决其事业岗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用人“逢进必考”,临时人员不能安排到财务等重要岗位。这其中是否存在人为腐败跟利益交换呢?

3亿财政资金被骗取侵吞,  相关责任人为何安然无恙?第5张

九问叶某良在倪某平作案期间扮演什么角色?

2013-2014年,倪某平挪用公款2336万余元。庆元县2014年5月开始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制度,按照规定,单位账户资金需全部收回国库,此时,倪某平又面临回归县住建部门上班,怕移交时事情曝露,为其将挪用的公款归还,为凑足这笔钱,叶先良还亲自向庆元某民间担保公司借贷200万,说明曾经担任过县委书记大秘、县委办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在拟提拔为庆元县副县长公示时被人举报)、县政协秘书长的叶先良对妻子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是清楚的,因为两家公司可以套取更多的财政资金,他不仅没有向组织反映情况,而是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和影响力帮助妻子留在工业园区,致使倪某平可以继续侵吞公款。

十问反贪人员是否掩饰隐瞒倪某平挪用公款事件

2015年庆元县反贪局原办案人员调查庆元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沈泉鑫受贿案,在核查两家公司财务时理应发现倪某平挪用公款的蛛丝马迹,办案人员是敷衍了事是未发现还是有意掩饰其真相?后来,倪某平认为自己作案手段高明,连反贪人员都查不出来,胆子越来越大,使其从挪用公款演变成侵吞巨额财政资金。

十一问为什么案发后6天才送倪某平投案

2018年11月1日上午,单位会计周春兰(因本案玩忽职守被判刑)发现倪某平有贪污公款嫌疑,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但直到11月6日,相关领导才将倪某平送到县监委投案。案发后6天时间里,倪某平与同伙串通做了些什么?为什么要给倪某平留足串连和统一口径、毁灭证据、转移赃款的时间?庆元县监委和司法机关为何装聋作哑,置若罔闻。

十二问庆元县监委为何要安排本该回避的人员办案

负责本案调查的人员与相关责任人有利害关系,该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调查结果难以服众并引发民众质疑。财政部门违反政策规定未收回两家公司账户资金,未归并违规开设的账户,倪某平侵吞的2.91亿“工程款”是从国库里骗取的,而且“工程款”是财政部门自己安排并拨付,也是财政部门按照倪某平指意打到其实际撑控的银行账户上,同时还是财政部门用非工程发票代替工程款专用发票给予审核报销,才使倪某平达到侵吞巨额财政资金的目的。钱放在国库里也不安全,世人皆知是谁的责任,庆元县监委办案程序违法,徇私舞弊,包庇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帮助其逃避法律责任。

十三问司法机关为何不查案中案

浙江省纪委通报证实,“倪某平多次通过伪造银行支付凭证和领导签字侵吞公款”。从倪某平作案手段看,其行为涉嫌诈骗,挪用公款,贪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多项犯罪。办案机关为何只对其贪污罪立案,人们不仅要问?银行支付凭证是谁提供,如何伪造,电脑软件是谁帮助安装,单位公章哪里来,谁帮助雕刻,票据上工业园区及两家公司相关人员的签字是谁伪造?3亿赃款说全部转到境外无法追回,是真是假?从官方公布的数据看,只有周张成帮助“洗码”的8700万赃款流到境外,其他被隐匿转移了多少赃款,至今还成为一个迷,庆元县监委和司法机关为何刻意回避这些“案中案”。

该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案件调查程序违法并存在猫腻,调查结果引起庆元百姓普遍质疑,司法公正性和政府公信度一落千丈。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程序违法的案件必须重新立案调查,庆元民众期待上级有关部门能解开这个迷团。

免责声明:本稿件内容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当事人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 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标注

相关热点